您好,
中小學校設置圖書館或圖書室,在正式的名稱方面,如果根據教育部所公布的各級學校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則不論規模大小,即使僅採用教室空間,亦都稱為「圖書館」。以下是各級學校的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各基準中亦提供學校人數規模與圖書館大小、以及必須設置圖書館管理監督人員的規定,請您參閱:
•公共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91.10.28)
( http://www.lac.org.tw/law/documents/01/7112810545171.pdf )
•國民小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91.10.30)
( http://www.lac.org.tw/law/documents/01/711281113571.pdf )
•國民中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91.10.30)
( http://www.lac.org.tw/law/documents/01/7112811121571.pdf )
•大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93.7.28)
( http://www.lac.org.tw/law/documents/01/822711414571.pdf )
•高級中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92.1.24)
( http://www.lac.org.tw/law/documents/01/7112811103771.pdf )
•職業學校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93.11.4)
( http://www.lac.org.tw/law/documents/01/7112811112771.pdf )
•專科學校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92.7.29)
( http://www.lac.org.tw/law/documents/01/71128119771.pdf )
(以上各級學校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係由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建立清單提供;請參見 http://www.lac.org.tw/law/01 )
您所提到的「圖書館」與「圖書室」這二種不同的名詞,可以追溯到日治時代。
以臺北帝大所設置的圖書館與圖書室的情形來看,當時此二者的確有所不同。當時臺北帝大設置附屬圖書館之外,在各個學部,為了方便師生就近利用圖書資料於教學或研究閱讀,也設置了講座教室專屬的圖書室。換言之,圖書館的館藏是多學科的,圖書室的館藏則比較集中於特定的學科領域;這是館藏方面的差異。就行政業務的部分來說,圖書館負責圖書的採購與提供全校師生利用,所採購的圖書,學部可能基於就近利用於教學研究之需要,將部分指定的專門領域之圖書,放置陳列於圖書室。當時的圖書館有正式編制的職員,圖書室的管理人員是否較無嚴謹規定,需要再詳查。早年中小學在教育部尚未制定各級學校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之前,可能將簡單設置的圖書陳列與閱讀空間,稱為「圖書室」,但是,根據民國91年後陸續公告的此類基準,讓各級學校的圖書館朝正規化發展,是教育部的目標,故對於中小學的圖書館,已不再採用「圖書室」一詞。
不過,雖然〈國民小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國民中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高級中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等已經教育部頒布施行,但可能礙於縣(市)政府財經不足,在《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圖書館年鑑》中的「中小學圖書館專題」(張義清;何文慶;李昆翰;翁繩玉撰)一文,提到當時尚有學校仍未符合相關基準的要求( http://www.ncl.edu.tw/upload/P0940503001/cats/11%EF%BC%9A%E4%B8%AD%E5%B0%8F%E5%AD%B8%E5%9C%96%E6%9B%B8%E9%A4%A8.pdf ),此文也一併提供您參閱。
國家圖書館 知識服務組 敬覆
201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