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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南家條約》原文中的「常遠據守」與英文版本中「perpetuity(永久)」相對應。但是,有人認為中英版本存在差異,「常遠」和「永久」是有區別的。當時簽訂條約的時候是否有記錄留下文獻資料,可以證明中文版本中「常遠」就是「永久」的意思,或者「常遠」並不是「永久」的意思? 謝謝!

您好

您指的 "常遠據守" 是南京條約裏割讓香港一節. 原文如下:
"...今大皇帝准將香港一島給予大英國君主暨嗣後世襲王位者常遠據守主掌, 任便立法治理."
您提到 "有人認為" "常遠" 與 "perpetuity" (永久) 應有區隔. 我們不太同意, 理由是:
(1) "常遠" 二字, 若沒有給一個時間的界限, 就是 "永久", "永遠" 之意. 因為 "常" 是固定不變,
長久, 永遠之意. 我們不是耳熟能詳的 "道可道, 非常道", "常" 就是恆常不變, 永恆, 永久之意.
又 書經, 咸有一德 "天難諶, 命靡常, 常厥德, 保厥位" 
遠, 時間漫長之意. (辭海) 

常, 長久不變的。如:「常設」、「知足常樂」。
長遠, 相似詞 久遠、長久、深遠、悠久.
遠, 時間、空間的距離大。與「近」相對。如:「遙遠」、「邊遠」、「長遠」。詩經˙豳風˙七月:「取彼斧斨,以伐遠揚。」警世通言˙卷十一˙蘇知縣羅衫再合:「因船是年遠的,又帶貨太重,發起漏來。」
" 教育部國語辭典 " 

(2) 英文的 perpetuity, 按牛津大字典(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的解釋
"The quality or state of being perpetual; endless or indefinite duration or existence.
in. to, for perpetuity, to all time, for ever, for an indefinitely long or unlimited period"
這固然與你們翻譯的 "永久" 意思一樣, 與 "常遠" 也又有何不同. 

(3) 再說條約是中英文對照, 雙方簽字蓋章, 各執一份, 原文為:
"以上各條均關議和要約, 應候大臣等分別奏明大清大皇帝, 大英君主...批準後, 即速行相交, 
俾兩國分執一冊, 以昭信守..." 雙方對中英文都做了認可. 把中文 "常遠" 試圖解釋為 "不是永久",
空間實在微乎其微, 而且了無意義.

(4) 國際政治, 在於實力, 就算強詞奪理, 另作解釋, 大清帝國可不履行約中各條嗎? 
您提到 "有人認為中英文版存在差異", 他們的說法, 立論在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