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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麗花(1944年10月26日-),本名林麗花,台灣宜蘭縣員山鄉人,台灣的知名歌仔戲藝人、電視與電影演員、歌仔戲製作人。其夫婿即為台灣骨科名醫洪文棟。
從1947年就上台演出的她,不但是1950年代-1960年代的知名的台灣歌仔戲野臺戲演員,也是台灣「電台歌仔戲」、「電視歌仔戲」的創始者。她於1970年代所組成的「台視歌仔戲團」不僅讓歌仔戲於電視新媒體得以流傳,也培養諸如陳亞蘭、紀麗如、潘麗麗、簡嘉伶、葉麗娜等的歌仔戲名伶。
楊麗花的歌仔戲演出,絕大部分為女扮男裝;這不但是她的演出特色,也是台灣歌仔戲的特色。楊麗花雖為宜蘭人,但其演戲使用閩南語時並不使用宜蘭腔,而用臺北腔。
童星階段
生於1944年的楊麗花,並沒有接受任何正規學校教育。1947年起,楊麗花加入母親楊好所在的台灣宜蘭知名歌仔戲劇團「宜春園」。1950年,楊麗花與母親於戲院和外臺演出由該劇團所製演的《安安趕雞》;該戲不但是楊麗花首次擔綱演出,也因為楊麗花精湛演出而獲得一般好評。
1940年代末期,歌仔戲仍為全台灣最受歡迎的娛樂或戲劇,因此楊麗花以《安安趕雞》這齣戲劇裡面的演出名字「小安安」(台灣話為「翁安落」)聞名。「翁安落」這個名字,仍為60歲以上歌仔戲戲迷所熟悉。
1957年,13歲的楊麗花正式成為「宜春園」歌仔戲劇團的成員,所有演出均為「女扮男裝」小生演出。因為她扮相優美,不但迅速成為該團的台柱,隨後的1961年更以《陸文龍》一劇走紅全台灣。這齣戲也奠定她為「台灣歌仔戲第一小生」的名號。
內臺戲與電影歌仔戲
1962年,楊麗花被「賽金寶歌劇團」挖角,除了繼續以小生扮相於歌仔戲界受到觀眾歡迎外,也連同該劇團於當時的台語電影風潮推動下,在1960年代期間演出十數部歌仔戲台語電影。此較值得一提的是,這時期楊麗花還以「女裝」扮相,於借用30年代台語歌謠歌名拍攝而成的政令電影「望春風」擔綱擔任「女主角」,這是楊麗花極為罕見的演出。
這階段的楊麗花的演出重心,已從1950年代末期的野臺戲轉為戲院演出的內臺戲。許多戲院甚至為了楊麗花,把本來放映電影的戲院,改裝成適合歌仔戲演出的舞台。
電台與電視演出
1965年,楊麗花加入台北「正聲天馬歌劇團」。該劇團時為正聲廣播公司的子劇團。楊麗花的歌仔戲電台演出,雖不是歌仔戲界的第一,但是以「倍思調」、「慢頭」、「慢尾」、「大哭」等等傳統老曲調,獲得各界的矚目。
同年,甫開播不久的台灣第一家無線電視台——台灣電視公司,看中楊麗花可能帶來的電視廣告收益,特地邀請楊麗花參與演出。而演出戲碼為《精忠岳飛》的楊麗花,以女生身分演出岳飛一角,也立即獲得電視觀眾的喜愛。不但使「岳」劇成為台灣無線電視史上第二齣轟動的電視歌仔戲(第一齣為1961年演出的《雷峰塔》),也使楊麗花成為繼廖瓊枝與何鳳珠之後的第三位電視歌仔戲藝人。事實上,楊麗花也是這三個人當中最活躍的一位。
1969年,累積數十檔電視歌仔戲主角與製作經驗的楊麗花,成為「台視歌仔戲團」團長,正式將演出重心轉移到無線電視。
黃金時期
1971年,台灣無線電視從黑白邁入彩色。第一齣彩色電視歌仔戲《相思曲》,正是由楊麗花與小艷秋主演。
1972年台灣電視公司為振興民間藝術歌仔戲,吸收了台視、中視、金龍、華夏四大歌劇團的精英,組成了「台灣電視聯合歌劇團」;被網羅的歌仔戲名伶除了「台視團」的楊麗花、青蓉、許秀年、吳翠娥、吳梅芳、葉文瓊、許仙姬、李如麟、尤添義、柯美惠等人外,還有原屬「中視團」的王金櫻、黃香蓮、高玉珊以及在中視演出的「金龍團」葉青、任蓉等人。
這個以楊麗花為中心的台視歌仔戲團,連同知名歌仔戲編劇狄珊,以新穎的服裝,緊湊的劇情,加上廢除武場現場演出與加強音效等因素,納入了新生代的歌仔戲戲迷。同時也網羅有歌仔戲基礎的演員加入助陣;如1979年拍攝《蓮花鐵三郎》時,網羅了早期曾經參加過王明山歌仔戲團,但卻靠連續劇在電視走紅的司馬玉嬌。
1970年代是楊麗花與電視歌仔戲的黃金時期,這時期讓楊麗花成為台灣歌仔戲的同義詞。而此間代表作有《七俠五義》、《碧血青天》、《萬花樓》、《隋唐演義》、《楊家將》、《俠影秋霜》、《蓮花鐵三郎》、《青山綠水情》、《龍鳳再生緣》、《薛平貴》、《鐵扇留香》、《情海斷腸花》、《傳奇故事》、《鐵漢金鷹》、《薛丁山》、《西江月》、《恩怨情天》、《虎膽義魄》、《薛仁貴征東》、《白衣童子》、《梁山伯與祝英台》、《洛神》、《狸貓換太子》、《風流才子唐伯虎》、《年羹堯新傳》與《孫臏下山》等戲碼,總名《楊麗花歌仔戲》。
1994年8月27日,楊麗花正式宣布,結束與台視的合作關係。她表示,與台視合作30年來,從無二心;但台視發函說往後著作權要收回,「我是個創作者,一向最重視版權」,與台視就著作權問題溝通無效,所以決定脫離台視。
「電視歌仔戲」原本就是藝術包裝的商品,它和所有的電視節目一樣,是靠著廣告的支持而生存的,商業與本土藝術的結合或多或少會產生一些令人詬病的問題。但是楊麗花藉由科技之利、傳播之便,讓傳統歌仔戲得以在台灣政府不重視的情況下留存,讓歌仔戲脫離「外台」與「內台」的侷限,這是楊麗花對台灣歌仔戲的重大貢獻。
重回舞台
1990年代,解嚴後的台灣,允許世界各國影視娛樂進入,加上有線電視興起,依賴台灣無線電視產業來生存的楊麗花電視歌仔戲漸次沒落。除此,楊麗花之後的小生接班人,也無法接續楊麗花的氣勢,這些因素導致楊麗花所組成的台視歌仔戲團無法繼續1970年代、甚至1980年代的台灣歌仔戲榮景。
雖然如此,楊麗花仍繼續培養新人。並將表演觸角重新伸出大型舞台,這裡面以1991年、1995年與2000年,2007年於國家戲劇院推出《呂布與貂蟬》、《雙槍陸文龍》與《梁祝》、《丹心救主》為其代表作。
楊麗花現任麗花傳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掌握了一部份的楊麗花歌仔戲的版權。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 楊麗花
孫翠鳳(1958年-),台灣女性藝術表演家,祖籍河北省天津吳橋縣,是台灣明華園戲劇總團首席家台柱,也是戲劇藝術界難得一見允文允武、亦生亦旦的演員。
家族
父親:孫貴,台灣京劇、歌仔戲演員。
母親:陳玉桂,台灣早期歌仔戲團「登興社」二女兒,也是明華園創辦人陳明吉夫人陳水涼的妹妹。
丈夫:陳勝福,明華園戲劇總團團長。
經歷
1930年,父親孫貴隨團來台定居。由於早期從事歌仔戲演出生活困苦,孫翠鳳的父母舉家遷入台北,從此打算專心栽培孩子,讓他們與歌仔戲絕緣,因此自幼在台北成長的孫翠鳳,對於歌仔戲的接觸不深,連台語也說不好。
1984年,嫁給表哥陳勝福,正式進入明華園大家族而與歌仔戲結下不解之緣。一次因緣際會,劇團臨時缺一位不需要開口的龍套丫環,孫翠鳳被推上舞台,自此愛上站在舞台的感覺。接著跑了三年龍套,決定成為正式的歌仔戲演員。當年開始學習閩南話發音與歌仔戲基本功開始,以驚人的毅力克服身體和年齡的障礙,從跑龍套到各種角色的試煉。
1986年,在明華園《劉全進瓜》一劇中首度擔綱女主角後,表現突出的她逐漸接演更多樣的角色,並漸漸成為劇團的一線小生。
1988年,終於靠著自身的努力與堅強的意志力成為舞台上耀眼的主角明星。
1996年,獲選台灣十大傑出青年。
1997年,榮獲紐約美華亞洲最傑出藝人金獎。
明華園演出角色
明華園演出的野台戲被媒體譽為《無敵小生》,表示她勇於嘗試並挑戰各種行當與角色的演出,在各個角色中都有不同的突破與嘗試,這也是孫翠鳳至今仍能成為戲劇藝術界的超人氣演員的主因。
《濟公活佛》純情的狐狸仙、《王子復仇記》亦正亦邪的花心縣令、《獅子王》的魁梧大花臉、《薛丁山傳奇》的盲眼薛丁山、《蓬萊大仙》驕傲的李玄、《韓湘子》的癡情、《超炫白蛇傳》美艷動人又堅強的白素貞、《何仙姑》忽男忽女一人分飾六角、《八仙傳奇》可愛的小男孩藍采和、《真命天子》桃花源的展若塵……等等。
個人作品
專輯名稱:勇敢的查某子
專輯歌曲: 01.勇敢的查某子 02.自在消搖遊 03.紅塵報恩 04.歡喜入洞房 05.酒酒酒 06.一剎那 07.五月五 08.烈焰戰火 09.網是歸塵埋 10.心慌意亂 11.泰山崩 12.心境自然清 13.笑傲紅塵 14.鳥啊展翅
孫翠鳳個人網站
明華園
廖瓊枝女士專擅哭調,有「臺灣第一苦旦」、「東方最美的詠嘆調」等美譽,平時奔波於各地研習班傳授歌仔戲技藝,教學之餘亦從事編導工作,更自創教學教材,其藝術成就及文化使命,實為臺灣歌仔戲國寶級藝師。
民國24年底生於基隆,2歲半失去雙親而由外婆養育,12歲加入子弟社團「進音社」學歌仔戲,13歲時外婆去世而成為孤女,因貧窮遂進「萬富賣藥團」糊口,14歲進著名劇團「金山樂社」綁戲,開啟歌仔戲表演之路,師承喬財寶、狗仔桑、阿龜仔先。17歲出班後曾至「來埔仔賣藥團」,19歲進「金鶴劇團」擔任主角,後又曾至「富春社」、「美都劇團」演出,21歲進入「龍霄鳳劇團」,師承陳秀鳳,開啟歌仔戲苦旦之路。23歲因內臺沒落遂加入外臺班「瑞光劇團」,同時亦參與中華電臺「汪思明廣播劇團」,25歲改至民生電臺「金龍歌仔戲團」與知名藝人黑貓雲(許亞芬之母)搭檔演出,充分發揮唱唸功力。民國50年26歲代表「瑞光劇團」以《三娘教子》王春娥乙角獲第十屆「地方戲劇比賽最佳青衣獎」。民國51年27歲受邀演出臺視第一檔歌仔戲《白蛇傳》,為第一位在電視螢光幕上出現的旦角,28歲隨「牡丹桂劇團」至星馬演出一年而打響知名度,返國後曾加入「新琴聲」、「民聲」等劇團。33歲與陳剩合夥成立「新保聲歌劇團」,於大臺北地區頗受歡迎,後因小明明「新復興歌仔戲團」邀約至中視演出而逐漸退出經營權,電視錄影空檔時亦搭「新臺北劇團」。民國63年因中視停演遂赴美工作,回國後曾搭「梅英劇團」,42歲隨「東亞歌劇團」至菲律賓演出半年,返臺後逐漸退出舞臺生活。
民國69年許常惠教授邀請參加第二屆「民間樂人音樂會」,掀起學界本土音樂研究,開啟廖瓊枝女士歌仔戲推廣與薪傳工作,民國77年榮獲第四屆教育部「民族藝術薪傳獎」,同年亦集結坊間學生成立「薪傳歌仔戲劇團」(民國93年11月正式宣佈交棒予學生掌理)。民國82年應總統府第七次介壽館音樂會邀請演出,榮獲李登輝總統褒揚,民國83年擔任國立復興劇校(現為臺灣戲曲專科學校)歌仔戲科教師,同年亦榮獲「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總會戲劇推動獎項」、「休士頓市榮譽公民」等名譽,民國87年榮獲第二屆教育部「重要民族藝術藝師」、第二屆國藝會「國家文藝獎戲劇類獎項」、第六屆青商會「全球中華文化藝術薪傳獎」、臺灣文化學院「榮譽臺灣文化博士學位」等名譽。民國88年捐贈「國家文藝獎」獎金並集結有志之士成立「財團法人廖瓊枝歌仔戲文教基金會」,以保存、推廣、培養並提昇歌仔戲表演藝術為宗旨,同年亦受聘擔任國立臺灣戲曲專科學校歌仔戲科主任,民國89年獲教育部「優秀公務人員獎」,及第二十屆紐約市文化局、林肯藝術中心與美華藝術協會「亞洲最傑出藝人金獎─終身藝術成就獎」榮耀,民國93年獲選為《2004臺灣名人錄》(中央通訊社出版)二千餘位政府與各界代表性傑出人士之一,民國94年獲臺北縣政府文化局頒發「文化藝術人才貢獻獎」。
http://lccfoundation.twopera.net/?page_id=11
財團法人廖瓊枝歌仔戲文教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