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在價格的制定與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是制定價格和管理監督物價的法律依據。在社會主義國家﹐則是以立法手段保證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並通過價格監督對違反價格政策﹑價格紀律的行為進行制裁的法律根據。
價格是商品價值的貨幣表現。它反映一定的商品交換關係﹐屬於生產關係範疇﹐按照生產關係的要求對社會利潤進行再分配。在社會主義國家﹐價格問題涉及國民經濟的各個領域﹐關係到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關係到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國家經濟建設。它起著調節國家﹑集體﹑個人﹑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利益的作用﹐因此在國民經濟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由於各國的經濟計畫管理體制集中程度不同﹐各國對價格的控制與監督的方法差別很大。有的國家監督價格的方法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有的採取行政手段同經濟手段相結合的方法﹐有的則主要依靠經濟手段﹐把國家監督價格的職能轉到社會組織方面。 .................................
各國的價格法規 世界上不少國家在價格管理上都制定了相應的立法。美國的公平貿易法以及反托拉斯法中都有關於價格的規定。日本政府1946年頒布《物價統制令》﹐1962年第八次修改﹐在價格管理上開始採取穩定物價的綜合對策﹔在《國民生活安定緊急措施法》(1973)中﹐規定了基本生活用品的供應和標準價格﹔在《農產品價格穩定法》(1953)中﹐對農產品收購價格﹑銷售價格及價格補貼等政策作了規定。
蘇聯的物價管理法規有《蘇聯部長會議國家物價委員會條例》等。羅馬尼亞在1977年11月12日重新公布了1971年制定的《價格和收費制度法》﹐主要靠行政手段﹐靠各級物價機構的作用﹐對價格進行監督。南斯拉夫在1979年12月頒發了《價格制度基礎和社會對價格的監督法》﹐該法體現了以聯合勞動為基礎的自治經濟制度的價格法規。匈牙利1980年1月1日執行的《關於價格調節制度的法令》﹐對價格的監督採取了行政手段與經濟手段相結合的辦法。 ..................................
見 "中國大百科全書" "價格法" (price law) 條
也可另查:
What is "Price's law"? in Chapter 3 -- The Institutional Sociology of Science,
"Science studies : an advanced introduction", David J. Hess.
New York :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c1997. p. 67.
Introduction --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 an interdisciplinary perspective -- The institutional sociology of science -- Social studies of knowledge -- Critical and cultural studies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Conclusions.
臺灣大學圖書館 Q175 H428 1997
東吳大學圖書館 Q175 .H428 1997